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 会员收费标准
(2014年1月提请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
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)
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为:
一、会长、副会长、分会副会长
会长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20000元∕年
副会长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10000元∕年
分会副会长的会费每年收取:8000元∕年
二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单位
常务理事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8000元∕年
理事会会员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5000元∕年
三、会员单位
会员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1500元∕年
四、会费收取时间
每年的第一季度由协会向会员发出“缴纳会费通知”,会员单位应在收到“缴纳会费通知”后一个月内将会费缴纳到协会。
五、新批准入会的会员,应于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会费。
六、会员单位无正当理由,超过6个月不缴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 退会,由协会发出会员退会通知,并通告全体会员。
七、会员退会时,不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、资助和捐赠。
八、会费、资助和捐赠等经费的管理,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。
九、本办法自2014年1月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生效。
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
2014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