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 会员收费标准

(2014年1月提请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

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)

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为:

一、会长、副会长、分会副会长

会长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20000元∕年

副会长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10000元∕年

分会副会长的会费每年收取:8000元∕年

二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单位

常务理事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8000元∕年

理事会会员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:5000元∕年

三、会员单位

会员单位的会费每年收取1500元∕年

四、会费收取时间

每年的第一季度由协会向会员发出“缴纳会费通知”,会员单位应在收到“缴纳会费通知”后一个月内将会费缴纳到协会。

五、新批准入会的会员,应于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会费。

六、会员单位无正当理由,超过6个月不缴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 退会,由协会发出会员退会通知,并通告全体会员。

七、会员退会时,不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、资助和捐赠。

八、会费、资助和捐赠等经费的管理,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。

九、本办法自2014年1月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生效。

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

2014年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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