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 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《自律公约》

    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

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自律公约

为全面提升常州市电子游戏(游艺)场所管理和服务水平,

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协助公安机关对场所依法管理,维护和

保障场所业主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避免不正当竞争,创造文

明、健康的娱乐环境。经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协会电子游戏(游

艺)业分会评审小组及各单位(场所)业主共同商议,报请常州

市公安局武进分局、区文广新局主管部门同意:依据《娱乐场所

治安管理办法》和公安部、文化部的有关规定,制订常州市武进

区行业场所协会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自律公约,特告知各单位

(场所)及从业人员共同遵守。

一、经营电子游戏(游艺)的从业人员必须统一实行挂牌持

证上岗。(包括:管理人员、服务人员、保安人员和其他从业人

员):从业人员均应实名登记,统一着装,并佩戴公安机关监制

的工作标志。从业人员的服装样式由各单位(场所)自主制订;

上岗证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照片、填写常州市电子游戏(游艺)

从业人员登记表后上报协会办公室,由大江网络公司统一制作。

(收取制证成本费)

二、电子游戏(游艺)业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行

业经营范围内拉拢顾客。

三、经营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所设定的奖品需报备协会,如有奖品不健康,不合格,由协会五日内书面告知,有关单位(场

所)收到告知书后,须立即将此奖品下架。否则,将以违规处理。

四、经营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的单位(场所),不得以任

何借口恶意举报或越级举报同行业单位(场所),对举报违规事

项,必须由分会4人以上评审小组成员检查确认后作出处理决

定;对违规单位(场所)的处理记录必须签字盖章,协会向违规

单位场所出具扣除保证金收据(一式二份)。

五、经营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的游戏机型、种类必须符合

国家规定的标准,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,贴有二维码识别

认证标志;同时不得有下列恶性竞争或变相赌博等经营活动:

1、场内不得设有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、审核、标贴二维

码识别标志的游戏机型、机种;

2、冲关活动;

3、抽奖活动;

4、送分送卡送现金送礼品等相关活动;

5、返还分值,现金活动。

六、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每年交纳服务咨询费2000元。

七、电子游戏(游艺)行业单位(场所)认同本公约后,自

愿向协会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。场所违反本公约第一条、第三条经分会评审小组查证确认后,发出违约警示单,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未整改的,扣除保证金1000元;场所违反第二条规定,经分会评审小组查证确认后,扣除保证金10000元;场所违反第四条、第五条规定,经分会评审小组查证确认后,扣除保证金

1000元;并责令限期整改;如继续违反第五条规定的,除书面

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外,将其列入“不守信誉单位”(场所)

上网公布,并取消会员单位资格。

八、违反本公约被处以扣除保证金的单位(场所)必须在五

日内向协会补缴扣除金额。场所因违反公约被扣除的保证金统一

作为协会日常运作和社会公益事业支出使用;未违反本公约,因

拆迁、转让、停业等原因不再从事本行业的单位,凭押金收据、

单位书面报告、会员单位铜牌标志到协会办公室退还保证金,

九、本公约内容由常州市武进行业场所协会负责解释。

十、本公约自2016年12月23日正式实施。

十一、本公约一式两份,签约单位与常州市武进区行业场所

协会各执一份。

 

 

签约单位:(盖章)           监督单位:(盖章)

 

_____年_____月____日      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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